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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醒认识垃圾无害化处理严峻形势努力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2019-10-15

 

  垃圾处理关系城乡环境,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中央高度重视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作出了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在有关部门和各地的共同努力下,垃圾处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当前垃圾无害化处理仍存在垃圾数量增加迅速、垃圾分类工作总体上没有取得突破、垃圾焚烧比例偏低、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5月11日,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门就此进行协商座谈。现将有关发言摘登如下——

  ■全国政协委员,银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朱奕龙:打一场“垃圾无害化处理”全民持久战

  垃圾的分类和无害化处理,与老百姓健康生活息息相关。面对垃圾的侵蚀,唯一的出路是打一场全民持久战。为此,建议,

  一、加强源头控制,在减“量”上出实招。一是拓宽垃圾分类这条路。建议深入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把垃圾处理厂(场)打造为环保教育基地。设立生活垃圾资源“回收日”,引导全民树立“垃圾减量,从我做起”的观念;探索创新垃圾分类奖励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二是拉紧商品过度包装这条线。

  二、加大扶持力度,推进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建议政府补齐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短板,加大人力、物力、财力供给,完善垃圾处理体系,创新垃圾处理机制,扩大垃圾处理规模,提高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

  三、构建合作平台,在研究、推广新技术上有突破。建议科技部牵头将垃圾处理技术科研作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科研项目,出台优惠政策,打造技术研发合作平台,积极支持科研机构、大学开展相关技术推广应用,扶持相关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引进垃圾处理先进技术投资建厂。

  四、崇尚节俭美德,在弘扬环保文化上做文章。中华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环保文化。建议文化宣传部门将环保文化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以文化警醒,带动环保自觉。

  五、发挥环保组织带动作用。建议各级政府培育、壮大一批环保民间组织,带动公众参与环保事业,努力营造全民战胜垃圾的社会氛围。

  六、加强顶层设计,在完善政策法规上下功夫。垃圾无害化处理,必须走法制化道路。我国还没有一部关于垃圾处置的专门法律,建议国家尽快出台专门法律。

  ■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报社原社长黄国柱:加强舆论宣传推进垃圾分类处理

  对垃圾分类处理的艰巨、繁杂和长期性,要有足够清醒认识。一是其广泛性,二是其日常性,三是其专业性,四是其环闭性,五是其系统性,六是其历史的惰性……上述种种,决定了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要有打攻坚战和持久战的心理准备。在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上,必须加强统一筹划设计,注重针对性和号召力,全民动员、全民参与。

  一、加大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宣传力度。尤其是关于“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等内容,必须反复强调,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明确垃圾分类处理舆论宣传教育责任主体。由中宣部牵头,发改委、城管、环保等部门和主流媒体参加,组成宣传教育机构,规定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宣传责任及要求,制定考核目标,跟踪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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